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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对中国等进口冷轧不锈钢征收反倾销税终裁
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18/4/20 11:35:40

 马来西亚政府日前决定对进口冷轧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税,有效期五年,从2018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7日。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称,马来西亚皇家海关将对进口自中国、韩国、中国台湾和泰国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。

    对于中国生产的冷轧不锈钢,山西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须缴纳2.68%的反倾销税,其他公司须缴纳23.95%的反倾销税。对于韩国生产的产品,现代BNG钢铁有限公司和现代钢铁公司免缴本反倾销税;浦项钢铁公司需缴纳4.44%的反倾销税;其他公司缴纳7.27%的反倾销税。对于中国台湾的产品,嘉远实业有限公司和烨联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可免缴税;唐铁工程有限公司须缴纳7.78%的反倾销税;华新丽华公司须缴纳2.79%的反倾销税;其他公司须缴纳14.02%的反倾销税。对于泰国的产品,浦项泰诺须缴纳22.86%的反倾销税;其他公司缴纳111.61%的反倾销税。